2016年3月30日

政府應當重視最初與志願部門簽訂平等盟約的互惠精神

從英國非營利組織致命傷:噤聲條款,看台灣政府,是不是也有類似的態度
我給你錢,你就必須執行我交辦的事情,越沒有意見越好

文章來源:http://npost.tw/archives/23842
摘譯/洪健庭
有句俗話說「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或許可用來思考當今全球志願部門的共同困境。今年 3 月 14 日英國最新研究報告指出,接受政府補助的慈善組織現在面臨了最根本的挑戰──喪失獨立自主性。.
該份報告出自英國智庫 Civil Exchange,這是一項為期 5 年的長期研究計畫,旨在了解當今慈善組織的獨立自主程度如何演變。
該計畫主持人蘇洛考克(Slocock)指出,「我們必須批判性的指出,這項長期追蹤結果顯示,當今慈善組織所面臨的各項挑戰,其實源自於社區、公民部門與國家權力的長期不對等關係。
「所有志願部門的社福組織領導者必須重新思考,我們是否應當珍惜這部門原本應該有的模樣,摸索出新的、更有自信的發展模式,才能堅守組織的使命。」
從去年開始,該智庫就一直追蹤英國境內慈善組織的自主性發展程度,其結果令人憂心,社福團體失去倡議功能,被政府牽著鼻子走,而這樣的情況恐怕會持續惡化下去。
「在 2016 年,志願部門面臨的挑戰只會更加嚴峻。這份報告不只詳細列出各類型社福團體在政策倡議上的失聲,只要志願部門繼續領政府補助款,營運自主的空間只怕更加縮減。」
過去,志願部門可以自行彈性選擇是否接受政府的補助款來提供重要公共服務,或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服務特定的福利族群。現在,政府與志願部門的合作變成民間團體爭相競標,還會惡性砍價,造成劣幣驅逐良幣效應。
該報告指出,現在的政治氣候對在地社福組織而言很諷刺,一方面社會都期待要為弱勢發聲、他方面又要衡量是否拿到補助,陷入兩難。政府當局則處於一種等著看好戲的立場,民間團體若講話很大聲,隔年補助可能斷炊、連專職員工的薪資發放都有問題,而且補助說停就停,不會有任何預告期或諮詢。
政府應當重視最初與志願部門簽訂平等盟約的互惠精神,尊重民間團體的獨立自主,而不是一副「你拿了錢、就要乖乖聽我話」的態度,甚至還在合約中設計噤聲條款(no advocacy clause),約束民間團體不得在媒體上公開評論對政府不利的觀點。
在英國這樣老牌的民主國家,制度設計仍可能有正反兩面的影響。所謂的噤聲條款,原先的用意旨在規範已經取得補助的民間團體,不得遊說或意圖改變議會施政,使其在修法過程中獲得更多利益、甚至延長合作契約增加更多補助款。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變成政府拿來獵殺社福團體的藉口,破壞了原本雙方的信任以及合作空間。假使連志願部門本身都無法爭取正義,那將來的政府作為,也無法令人期待。
文中另一項特別調查則發現,現在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報紙評論,會質疑政府執行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大多數選擇替政府背書或默不出聲。只有工黨議員認為,在特定議題上志願部門仍扮演重要角色,例如移民議題。
即便是傳統上運作良好的傘型中介組織,現在也面臨越來越難募款的挑戰,連帶使得組織自主性也產生疑慮。

編譯原文:Report: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voluntary sector is under serious attack